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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电大奖学金评选办法

日期:2021-03-23 16:34:36  作者:小编   访问量:  【字体: 】 --> 打印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和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关于组织开展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蒙城电大实际,制定本校奖学金评选细则。


一、奖学金类型、奖励对象、奖励金额

(一)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

奖励对象: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各专业本、专科在读学生(含“一村一”学员)

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进入毕业审核阶段的学生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奖励金额:1000元∕人

(二)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

奖励对象:教育部“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在读学生

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进入毕业审核阶段的学生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奖励金额:1000元∕人

(三)安徽电大开放教育学生奖学金

奖励对象: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各专业本、专科在读学生(含“一村一”学员)

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进入毕业审核阶段的学生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奖励金额:500元∕人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

(二)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锐意进取,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和其他各项活动,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并在学习中善于合作、乐于帮助和带动他人共同学习。

(三)入学一年以上,已获得毕业总学分40%以上本专业课程学分(不包括补修课程学分)。已经获得过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奖学金时,需再获得30%以上的课程学分。

(四)学习成绩优良,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五)在读期间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或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区级奖励,对社会做出突出贡献者,不受奖学金分配名额限制且可适当放宽第二条第三、第四款中所列条件要求。

省(部)级奖励是指省级党委、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和国家各部委授予的奖励,省级党委或政府所属委、办、厅(局)等部门授予的省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和青年五四奖章等奖项也视为省级奖励。

(六)在读期间获得学校、单位等获奖证书多少进行排序。

(七)在读期间有违纪和补考,实行一票否决。

三、评审办法

1、学员熟悉评选办法后,提出个人申请。学生个人根据奖学金申请条件,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2、辅导员收集学员申请材料上报学历教育处。

3、学历教育处整理好所有学员申请材料上报校长室。

4、校长室召集评选。

5、评选结果通过蒙城电大网站和校园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7天。

6、公示结束,将材料上报亳州分校。

四、奖学金发放、监督与管理

1、按照上级电大要求认真收集奖学金银行卡号、姓名和开户行(注:确认持卡人是否为本人),上级电大直接将奖学金打到学生银行卡中。

2、奖学金发放后,辅导员及时询问是否收到,并做记录上报学历教育处,学历教育处收集完,将结果上报给上级电大,确保奖学金发放到位。

五、经过蒙城电大支委会2020年10月12日会议表决通过并施行。

 

中共蒙城电大支部委员会

2020年10月12日


招生电话:0558-7668503

地址:安徽省蒙城县三义路与东光路交叉口(职教园西门)

电话:0558-7666770